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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常识、常理、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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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常情、常理是由陈忠林教授结合我国法治建设的经验和现代法治理念的要求而提出的法学理论,本文试从法的本质着手,论述常识、常情、常理的重要性及其对指导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霍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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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法学院 重庆400030

常识、常情、常理 法治 良心之治

2014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1002-2562
年,卷(期):201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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