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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销售炒股软件为名骗取股民资金行为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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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罗某、祝某等人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股票信息服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欺骗手段诱骗被害人签订合同支付价款,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现就该案合同诈骗罪的定性理由,特别是对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分做一辨析.

蒲曦、叶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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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四川成都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

合同诈骗罪 诈骗罪 认定 辨析

2014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1002-2562
年,卷(期):2014.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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