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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示制度中公务员隐私权的限定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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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公示制度是预防性的低成本廉政机制.为保障公众知情权,需限制公务人员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对“官员无隐私”不能做绝对化理解,不能以公共利益的名义肆意限制公务员个人隐私权,对不涉公共利益的隐私权依然神圣不可侵犯.厘清公务员隐私权限制的边界,寻求公众知情权和公务员隐私权的利益平衡,消除公务员群体对隐私过度曝光的忧虑,对进一步推行官员财产公示有重大意义.

魏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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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200042

财产公示 隐私权 公众知情权 限制

2014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1002-2562
年,卷(期):2014.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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