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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转移财产所有权约定之性质界定
夫妻转移财产所有权约定之性质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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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我国《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一方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约定为对方所有,似乎并未被该条所包含.因而,有必要从夫妻转移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意思表示等方面入手来界定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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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燕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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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200042
关键词:
夫妻财产约定
夫妻赠与
财产转移
出版年:
2014
青年科学(教师版)
沈阳日报报业集团
青年科学(教师版)
ISSN:
1002-2562
年,卷(期):
2014.
35
(12)
参考文献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