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与社会·中外教育研究2012,Issue(10) :146-146.

教师语言的艺术修养

白咏梅
青年与社会·中外教育研究2012,Issue(10) :146-146.

教师语言的艺术修养

白咏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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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陕西省神木县锦界第一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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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师的语言应当是规范的,具有标准而动听的语言,准确而丰富的语汇,科学而形象的语法修辞。清晰简洁、条理分明、合乎逻辑、句式简短、表达准确,是对教师语言的基本要求。

关键词

教师语言/规范/富有感情/感染力/语言艺术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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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2
青年与社会·中外教育研究
青年与社会杂志社

青年与社会·中外教育研究

影响因子:0.025
ISSN:1006-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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