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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应当如何思考:源于法官造法的启示--《司法过程的性质》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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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定法保持沉默之际,法官应向先例求助,而当先例也不能契合具体案件时,法官就必须造法。这就是普通法国家判例法制度的运作逻辑。卡多佐的《司法过程的性质》一书除了向人们描述法官造法的可能性以外,同时也论证了一系列法官造法的方法。

黄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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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2249

遵循先例 法官造法 路径

2014

青年与社会
青年与社会杂志社

青年与社会

ISSN:1006-9682
年,卷(期):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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