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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视阈下的地方行政问责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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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罗尔斯的程序正义论为视角,在对行政问责制进行概念界定、对程序正义进行理论阐释后,承认目前我国地方行政问责制发展取得的成就,通过举例指出地方行政问责程序上存在参与不足、不对等、不公开、不中立等问题,并从三个方面提出完善我国地方行政问责制的对策,达到保障行政程序正义,进而提高地方政府公信力的目的。

黄怡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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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1

程序正义 地方政府 行政问责 政府公信力

2014

青年与社会
青年与社会杂志社

青年与社会

ISSN:1006-9682
年,卷(期):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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