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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若干问题
论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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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需要克服各种问题。检察机关具有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环境公益诉讼的被告不能对检察机关提起反诉;环境公益诉讼可以调解结案;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可以请求被告赔偿损失,被告所支付的赔偿金可以成立一个环保基金,用来修复环境以及帮助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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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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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6
关键词:
检察机关
环境公益诉讼
问题及建议
出版年:
2014
青年与社会
青年与社会杂志社
青年与社会
ISSN:
1006-9682
年,卷(期):
2014.
(6)
参考文献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