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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之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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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我国对劳动争议案件采取的是“一裁二审、仲裁前置”的处理模式。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纠纷数量的不断增加,原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缺陷日益突出。因此,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重构已成为劳动关系领域十分重要和急迫的课题。

吴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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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3

仲裁前置 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或裁或审

2014

青年与社会
青年与社会杂志社

青年与社会

ISSN:1006-9682
年,卷(期):2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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