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试论我国监护监督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试论我国监护监督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扫码查看
监护监督作为监护制度中的重要一环,是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是我国现行法没有对监护监督制度进行系统的规定,现有规定既未明确专门的监护监督人和监护监督机构,又缺少具体的监护监督内容的规定,这不利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监护的目的和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有必要完善我国的监护监督制度,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寇运龙

展开 >

西南政法大学 民商法学院,重庆 401120

监护 监护监督 监护监督人 公权力监督机构

2014

青年与社会
青年与社会杂志社

青年与社会

ISSN:1006-9682
年,卷(期):2014.(9)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