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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监护监督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试论我国监护监督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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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监护监督作为监护制度中的重要一环,是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但是我国现行法没有对监护监督制度进行系统的规定,现有规定既未明确专门的监护监督人和监护监督机构,又缺少具体的监护监督内容的规定,这不利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因此,为了更好地实现监护的目的和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有必要完善我国的监护监督制度,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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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寇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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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民商法学院,重庆 401120
关键词:
监护
监护监督
监护监督人
公权力监督机构
出版年:
2014
青年与社会
青年与社会杂志社
青年与社会
ISSN:
1006-9682
年,卷(期):
2014.
(9)
参考文献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