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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的祛魅--以司法公正的社会感知为视角
“民意”的祛魅--以司法公正的社会感知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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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传统意义上的民意是大多数人民的意志。然而,遇到公众案件时,民意与法意的矛盾似乎愈演愈烈。民意的本质其实是利益集团的表态,通常会通过媒体或者信访为政府所知,媒体对司法机关起到实质意义上的监督作用,但还不具备改判的威力;而信访制度却成为制度的鸡肋。对于上访者而言,其实他们的利益得失体现为自己难以发觉的禀赋效应。总之,政府应该聆听的民意是关乎民生的问题,而司法机关更应该维护法律权威,对于有关审判的民意确实没有必要过分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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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神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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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 法政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关键词:
民意
司法公正
社会感知
出版年:
2014
青年与社会
青年与社会杂志社
青年与社会
ISSN:
1006-9682
年,卷(期):
2014.
(14)
参考文献量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