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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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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制度,以其保护不特定多数人利益的价值取向,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在我国,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问题因其关乎着民事公益诉讼程序的启动,更是我国学者讨论的热点。然而,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关于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只做了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这就给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民事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确定带来一定的阻碍。根据立法和司法实践,笔者认为民事公益诉讼适格原告是社会团体组织、检察机关和公民个人。

牛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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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6

民事公益诉讼 原告资格 社会团体组织 检察机关 公民个人

2014

青年与社会
青年与社会杂志社

青年与社会

ISSN:1006-9682
年,卷(期):20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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