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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导下政府金融监管行为的法律问题--以武汉市立法和部门监管机构设置为例
市场主导下政府金融监管行为的法律问题--以武汉市立法和部门监管机构设置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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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要求我国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市场主导型经济,深化金融改革。但是全面深化金融改革不能忽视政府对金融业的监管作用。对金融业的监管一般都是由政府来组织和实施的,我国就形成了“一行三会”对金融业实施分业监管的格局。但是不论金融监管的具体形式如何演化,政府都当仁不让地成为监管的主体。对政府行为的法律规制也就成为影响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文章从武汉市政府对金融业的监管实际出发,探析政府监管中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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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炜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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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70079
关键词:
金融监管
政府行为
机构设置
立法
出版年:
2014
青年与社会
青年与社会杂志社
青年与社会
ISSN:
1006-9682
年,卷(期):
2014.
(18)
参考文献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