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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维度下的版权侵权之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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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个人权利。但是也正是由于社会的发展,一些新兴领域向原有的一些私权利发出了新的挑战,网络版权侵权行为的“肆虐”就是重要表现之一。网络平台的日益普及性大大方便了公民的交流,但与此同时互联网的一些自身缺陷也使得公民的个人权利在其中得不到有效保护,甚至出现了救济困难的情形。在文章中,笔者从网络版权的概念出发,简要的分析了目前我国在版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以期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略有裨益。

臧晓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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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 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

网络 版权侵权 举证责任

浙江工商大学研究生创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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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青年与社会
青年与社会杂志社

青年与社会

ISSN:1006-9682
年,卷(期):2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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