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导报2016,Issue(4) :72-74.

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包佳琦
企业导报2016,Issue(4) :72-74.

论赠与合同的撤销权

包佳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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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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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赠与合同是无偿的单务合同,仅一方当事人即赠与人负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当事人即受赠人不负担任何对价给付义务.这一合同关系本身是不符合交易公平,不符合正义,亦不符合人性的.因此,为均衡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法律赋予赠与人撤销权.我国《合同法》将赠与的撤销权明确区分为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并对任意撤销权的行使及限制、法定撤销权的"法定事由"作了明确规定.本文通过对赠与合同的性质、赠与人之撤销权的种类及行使的事由进行研究,进而对撤销权人在什么情况下行使撤销权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以及赠与人行使撤销权是否应对受赠人信赖利益的损失负责的问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

赠与合同/诺成合同/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受赠人信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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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6
企业导报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企业导报

影响因子:0.29
ISSN:1671-1599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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