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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教义学与中国宪法教义学体系的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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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借鉴大陆法系发展出来的法教义学的法律制度体系和法学研究方法,在比较法学的意义上发展中国的法教义学,尤其是宪法教义学的研究.本文认为,由于中国缺少规则治理的法治传统,同时结合法律学科的自身特点,因而中国法学发展的重心应是法教义学.法教义学致力于在对现行法秩序的整体肯定的前提之下,通过法律解释的方式回应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同时通过体系化的方法致力于法学研究的系统化.中国宪法应自觉贯彻教义学的研究路径,并通过对现行宪法文本的基本权利条款的体系化整理工作,实现宪法学教义体系的构建.而无论是法教义学,还是宪法教义学,其应遵循形式规则和价值判断的双重实现方法,一方面致力于法律规则的形式推理,另一方面不断通过民主的交往过程,不断地将实现的价值共识融入到对现行法律秩序的理解之中.

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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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北京 100871

法教义学 宪法教义学 宪法解释 基本权利 体系化

2016

企业导报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企业导报

影响因子:0.29
ISSN:1671-1599
年,卷(期):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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