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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议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权处理问题
试议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权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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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现行保险法为防范道德风险对保险诈骗行为作出了明确界定与事前规诫,其中第四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但在实际案例中,投保人故意犯罪可能损害受益人利益,故保险人对于投保人故意致被保险人死亡的行为一律免责是不合理的,应分情况讨论,以保护受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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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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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关键词:
保险法
投保人故意
保险人免责
受益权保护
出版年:
2016
企业导报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企业导报
影响因子:
0.29
ISSN:
1671-1599
年,卷(期):
2016.
(5)
参考文献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