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企业导报
2016,
Issue
(17) :
86-87,90.
DOI:
10.19354/j.cnki.42-1616/f.2016.17.67
流域生态补偿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关系分析——以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为例
汪卓群
企业导报
2016,
Issue
(17) :
86-87,90.
DOI:
10.19354/j.cnki.42-1616/f.2016.17.67
引用
认领
✕
来源:
NETL
NSTL
万方数据
流域生态补偿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关系分析——以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为例
汪卓群
1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1.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北京 100871
折叠
摘要
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实践与完善离不开对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的正确认识,厘清主体及其权利义务关系对正确处理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新安江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为例,对其主体进行分类阐述,研究不同主体对应的权利义务内容,促进建立良性的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架构,为我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提供理论建议.
关键词
流域生态补偿
/
主体
/
权利义务关系
引用本文
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6
企业导报
湖北省社会科学院
企业导报
影响因子:
0.29
ISSN:
1671-1599
引用
认领
被引量
2
参考文献量
8
段落导航
相关论文
摘要
关键词
引用本文
出版年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同作者其他文献
同项目成果
同科学数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