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机会规则虽然属于忠实义务项下的内容,但是在责任认定上应比一般忠实义务的违反认定条件更为严格.公司机会规则的适用逻辑顺序是先判断特定的商业机会是否属于公司机会,再判断特定主体的利用行为是否构成对公司机会的篡夺.首先是判断特定的机会是否属于公司机会,认定公司机会的因素分别有是否基于公司"职务身份"获得机会、是否利用公司核心资源获得机会、特定的商业机会与公司经营活动是否具有密切关联性.只有"公司同意"能成为董事、高管对公司机会利用的有效抗辩理由,董事、高管具有披露义务,需要充分、真实地向公司披露公司机会的产生、对公司资源的利用、自己利用的原因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