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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美反垄断法规制对象比较研究
中日美反垄断法规制对象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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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就一般意义而言,反垄断法是规制市场失灵的制度,但由于各国的国情和时代背景不一样,在具体的反垄断法的制度设计上还是存在一些不一样.总体上来讲,中日美三国反垄断法规制对象都可以由联合限制竞争、谋取垄断地位、滥用优势地位和行政垄断构成,但各部分的具体制度略有不同,我们应当从这种比较中吸取其他国家的有益经验,来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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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欧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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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湖南省汽车技师学院商贸旅游系
关键词:
行为主义
联合限制竞争
垄断地位
优势地位
行政垄断
出版年:
2014
企业家天地(下半月)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企业家天地(下半月)
影响因子:
0.192
ISSN:
1003-8434
年,卷(期):
2014.
(6)
参考文献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