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天地(下半月)2014,Issue(7) :77-79.

论信源保护特权向公民记者的延伸兼论自媒体时代记者定义的重构

李汶龙
企业家天地(下半月)2014,Issue(7) :77-79.

论信源保护特权向公民记者的延伸兼论自媒体时代记者定义的重构

李汶龙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中国政法大学
  • 折叠

摘要

记者保护信源的权利已得到全球范围的承认.但在自媒体时代,“公民记者”的出现使记者传统定义的界限变得模糊,亟待重新界定.规则适用的难题也随之而来:什么样的主体享有保护信源的权利?本文观察到公民记者信源保护的需求,以及全球范围内的新近实践,主张应将信源保护特权向公民记者延伸,以实现平等保护.在历史的脉络中,这一主张能够得到融贯的解释.笔者还将论证,传统记者定义的重构是特权延伸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

信源保护特权/公民记者/记者定义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出版年

2014
企业家天地(下半月)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企业家天地(下半月)

影响因子:0.192
ISSN:1003-8434
被引量1
参考文献量17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