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议机构衰落的全球性背景下,中国各级人大却呈现出功能强化、代表履职积极性提升的发展趋势.那么,人大代表何以能够实现履职积极性的提升?文章将前期研究整合为结构主义和个体主义的两大类解释,并表明,以政党领导和官僚过程为主的一系列非选举性因素构成代表履职积极性提升的结构性动力;同时,代表主体的多重动机和策略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从中可得到的启示是:中国正在创造一种全新的代议政治模式,即一种在部分吸收选举问责的基础上由政党领导和官僚过程主导推动的代议政治模式.文章还指出,未来的研究在方法论上需要在既有的理性化分析之上纳入更多的历史分析和文化分析,从而更加深入地理解中国的代议政治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