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依法开展和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监督,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以湖州市为例,从机构配套、人大决定、专项报告、备案审查、专委履职、询问安排、人事任免、运行管理等多层面梳理实践做法,为各地开展相关工作拓宽思路、提供借鉴.围绕人大更好地监督监察委工作,从合法性、适当性和可预期性出发,坚持审慎稳妥、开放包容,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报告、决定转化监督、人大专委会发挥独立监督主体作用、开展备案审查等问题进行分析,以期引起更多关注和研究,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