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省级地方立法中的公民参与——基于广东、江西、甘肃的初步考察与比较

省级地方立法中的公民参与——基于广东、江西、甘肃的初步考察与比较

扫码查看
1979年,地方组织法颁布实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人民政府获得地方立法权,本文通过对东中西三个省份——广东、江西、甘肃的公民立法参与机制调查研究发现,三省在40余年的地方立法进程中,公民参与机制得以创新发展,既在制度框架层面逐渐成熟完善,也在实际运作中形成了一系列规范性做法,并演化出一些独具特色的立法参与案例,逐步扩大了公民参与渠道,提高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水平.

李翔飞

展开 >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北京,100872

地方立法 公民参与 制度构建 实际运作 特色案例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16BZZ023

2024

人大研究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

人大研究

CHSSCD
影响因子:0.168
ISSN:1009-0932
年,卷(期):2024.(2)
  •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