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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宪法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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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创设具有宪法依据,其功能实现须借助宪法的制度、组织和程序.我国宪法中的国家任务规范、直接民主规范与组织活动规范,能够满足创设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实质合宪要求.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代议民主的内部补强制度,在组织运作中应当定位为公众利益表达的常设机构.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宪法实现,需要将"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彻其中,并在实践中加强建设.

毋文、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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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广州,510275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广东惠州,516000

基层立法联系点 宪法基础 功能定位 规范实现

2024

人大研究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

人大研究

CHSSCD
影响因子:0.168
ISSN:1009-0932
年,卷(期):2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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