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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合同法》第52条第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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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52条第5项及其司法解释对于纠正“违法即无效”的错误认识曾起到了历史性作用。但因现在学说及现行立法对该条款性质界定存在争议,就违法合同效力的判定上存在着方向性的偏差,对司法实践并不具有真正的指导意义。本文旨在通过对《合同法》第52条第5项性质的阐释明确违法性合同的法律效力。

霍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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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

违法 无效合同 强制规范 利益衡量

2016

人间

人间

ISSN:
年,卷(期):2016.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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