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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立法权扩容背景下我国设区市立法权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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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法》修改后赋予235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我国地方立法权主体的数量骤然增加。审视我国建国六十多年来立法领域的制度变革,我们可以发现此次地方立法权的扩容有其历史的必然性,也符合我国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此外,此次《立法法》对设区市地方立法权的规定采取了保守主义,设置了较多的条件限制。地方立法权的扩容既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挑战。为保障地方立法权的有效行使,在国家层面,我们要坚持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原则,转变中央的治理方式;在地方层面,我们要明晰立法权限、丰富权力形式行使和完善立法监督机制。

邓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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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

地方立法权 设区市立法权 法制统一 立法监督

2016

人间

人间

ISSN:
年,卷(期):2016.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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