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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缓期执行制度不应成为贪污犯罪的护身符
死刑缓期执行制度不应成为贪污犯罪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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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2010年以来,一批领导干部倒在反腐风暴下,被法院认定为贪污罪或是受贿罪,但部分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判处死缓期执行的理由大都是犯罪分子认罪态度较好、全部或部分返赃,死刑缓期执行仿佛成为了此类犯罪的量刑常态。但笔者认为:死刑缓期执行制度不应成为此类犯罪的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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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管儒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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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死刑缓期执行制度
贪污罪
法律制度的完善
出版年:
2016
人间
人间
ISSN:
年,卷(期):
2016.
225
(30)
参考文献量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