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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司法人权保障制度是建设法治中国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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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提出了改革要求,包括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惩戒制度等内容。这是党的文件首次就人权保障法治作出系统而又具体的规定,既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又体现了通过司法救济手段切实保障人权的改革努力。

谢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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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威市委党校

司法 人权保障 法治中国

2016

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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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
年,卷(期):2016.2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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