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2012,Issue(11) :68-71.

德国刑事诉讼中的“讯问”与“犯罪嫌疑人”界定

何赖杰
人民检察2012,Issue(11) :68-71.

德国刑事诉讼中的“讯问”与“犯罪嫌疑人”界定

何赖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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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1. 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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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类似规定在各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上并无不同。本文仅以规定中“犯罪嫌疑人”与“讯问”两个要件在解释适用上可能引发的问题,尝试提出定义性看法。

关键词

犯罪嫌疑人/讯问/刑事诉讼/界定/德国/人民检察院/侦查人员/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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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年

2012
人民检察
检察日报社

人民检察

CHSSCD北大核心
影响因子:0.415
ISSN:1004-4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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