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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药品管理罪危险犯性质的识别与判断
妨害药品管理罪危险犯性质的识别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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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方数据
维普
中文摘要:
妨害药品管理罪保护的是生命健康和药品管理秩序双重法益.从该罪的立法目的、抽象危险犯设置的理由和法益主义出发,应认为该罪是具体危险犯.在判断是否存在"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具体危险时,可引入"中间项",通过客观事实反映出作为构成要件结果存在的具体危险.通过"诱因—中间项—实害结果"的危险现实化关系,搭建起危险行为与具体危险结果之间的判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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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叶六、庄渊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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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妨害药品管理罪
生命健康—药品管理秩序法益
具体危险犯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编号:
20BFX055
出版年:
2024
人民检察
检察日报社
人民检察
CSTPCD
CHSSCD
影响因子:
0.415
ISSN:
1004-4043
年,卷(期):
2024.
(2)
参考文献量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