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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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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公益诉讼存在交叉重合,如何正确理解二者的关系对于增强检察监督合力,促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在性质上是广义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的两种不同模式,皆属于检察权对行政权的直接监督;在功能上则分别在监督范围和监督手段上互为补充.基于此,二者在适用时应当遵循谦抑性、补充性和必要性的共同原则.在一般情况下不必进行过分严格的区分.面对需要区分适用的情形,应当以诉的利益作为区分标准,并通过检察机关内部移送程序进行衔接适用.

余凌云、陈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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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法学院

行政检察监督 行政公益诉讼 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

2024

人民检察
检察日报社

人民检察

CSTPCDCHSSCD
影响因子:0.415
ISSN:1004-4043
年,卷(期):2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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