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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适用环境公益诉讼疑难问题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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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与文物交叉重叠,环境公益诉讼可广泛用于文物保护.人文遗迹类文物属于环境之一种,对其侵害构成生态破坏,相应管护职责属于环境监管职责,所受精神性价值贬损可作为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进行计算和赔偿,通过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实现风险预防.非人文遗迹类文物本身不属于环境范畴,但如受到以生态环境为媒介的环境侵害,也可通过相关环境公益诉讼获得间接保护.

巩固、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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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法学院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文物保护 环境公益诉讼 风险预防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

23&ZD164

2024

人民检察
检察日报社

人民检察

CSTPCDCHSSCD
影响因子:0.415
ISSN:1004-4043
年,卷(期):20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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