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客体研究

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客体研究

扫码查看
司法实践中,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需要依附产品而存在,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人不能跨产品类型主张权利,即只有当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所依托的产品种类相同或相近时,法院才会进一步比对两者的外观设计.然而,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与进步,产品的内涵逐渐发生改变,越来越多的电子产品出现,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可以呈现在各类电子屏幕上.此时,无论是希冀通过直接侵权还是间接侵权规则对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进行保护,在知识产权法理上都存在难以克服的障碍.对此,应明确将图形用户界面设计作为专利客体,增设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使用权",增加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规则,以推动图形用户界面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机制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丁楚濛

展开 >

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

图形用户界面 外观设计专利 侵权规则

2024

人民检察
检察日报社

人民检察

CSTPCDCHSSCD
影响因子:0.415
ISSN:1004-4043
年,卷(期):2024.(13)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