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学术搜索
登录
注册
中文
EN
首页
|
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研究
依程序办案与依职权监督的案件结构比研究
引用
认领
扫码查看
点击上方二维码区域,可以放大扫码查看
原文链接
万方数据
维普
中文摘要:
办案与监督作为检察机关履职的两种基本形态应当并重,以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办案与监督形成的案件结构比的发展变化,反映一体履职、综合履职的实际效果.深化对案件结构比的理解运用,应从检察机关履职方式的变革出发,既要依法履行司法办案职能,又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一体履职方面,应坚持办案与监督的一体化,合理划分上下级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内部职能,实现办案与监督的连续性与协同性.综合履职方面,应耦合"四大检察"职能,避免"就案办案",做好内部各部门通力合作的"后半篇文章".
收起全部
展开查看外文信息
作者:
刘计划、赵家祥
展开 >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依程序办案
依职权监督
案件结构比
出版年:
2024
人民检察
检察日报社
人民检察
CSTPCD
CHSSCD
影响因子:
0.415
ISSN:
1004-4043
年,卷(期):
2024.
(17)
参考文献量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