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北魏孝文帝爵制改革后,开始实行实封的开国爵.北魏不仅重视开国爵的封授,也重视开国爵的继承.因此,北魏对拥有开国爵家族实行以嫡长子为"后"的方式来继承爵位.不过,由于拥有开国爵家族情况的复杂性,非嫡长子也能继承爵位.北魏开国爵继承的实现,需要有家族长和宗族的"宗议"的举荐,并由尚书省吏部进行审核,最后由皇帝下诏确认.因为继承开国爵者的爵位等级与食邑数量与始封开国爵者没有差异,因而,明显不同于为王爵继承规定的蕃王制.并且,由于拥有开国爵家族无子嗣的情况以及国家对一些有爵者爵位的褫夺,开国爵传承中断的情形也有发生.然而,这种情况却是有限度的.应该说,北魏国家实行了有利于开国爵继承的多种措施,所以就有效地保证了拥有开国爵者的爵位可以稳定地传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