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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财政政策——以抵免教育专项基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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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人才流动与毕业就业双向选择导致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会产生知识外溢的正外部性矛盾.为了有效补偿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协同育人的机会成本,我国实施了投资抵免应纳教育专项基金政策(财税[2019]46号).文章结合抵免教育专项基金政策实施的现状与问题,综合运用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从政策优惠方式的选择、政策优惠标准的制定及政策优惠方案的实施维度,来探求缩小抵免教育专项基金政策异质性影响的因素,以期为我国进一步完善现有教育专项基金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崔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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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财经商贸学院,辽宁 大连 116035

产教融合型企业 抵免教育专项基金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

2024

生产力研究
中国生产力学会 山西省生产力学会

生产力研究

CHSSCD
影响因子:0.492
ISSN:1004-2768
年,卷(期):20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