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国务院明确提出全面放开小城市落户限制,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就业为核心,并参考社会保险参加情况分类制定各大城市落户标准的背景下,2015年辽宁省、吉林省等17个省份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各省份的落户条件.使用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4-2016年面板数据,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双重差分法(DID)对户籍制度改革与农村流动人口落户决策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并使用结构方程模型(SEM)对农村流动人口落户决策的作用机制进行了探讨.结果 发现:户籍制度改革能够有效提高农村流动人口落户城市的意愿,也能够显著促进农村流动人口落户家乡的城市.从城市类型来看,与中小城市的农村流动人口相比,大城市农村流动人口的落户意愿更易受到户籍制度改革的正向影响,并且,更偏好落户家乡的城市.社会融入度会通过落户意愿进一步促进农村流动人口落户家乡的城市.这种作用机制在大城市和中小城市都普遍存在.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17CMZ035)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JBK200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