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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的法律与实务研究
“凶宅”的法律与实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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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从实践来看,凶宅纠纷应该分为凶宅买卖纠纷和因他人致使房屋成为凶宅的纠纷两种,由于我国大陆法律对物之瑕疵的规定并不健全,所以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对于凶宅纠纷应作如下处理:对于类型一的凶宅纠纷,买受人可以通过欺诈或者违约的方式寻求救济;对于类型二的凶宅纠纷,房屋所有权人可以通过侵权或者违约的方式寻求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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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明燕、董艳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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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关键词:
凶宅
物之瑕疵
欺诈
违约
出版年:
2016
市场周刊
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市场周刊
影响因子:
0.23
ISSN:
1008-4428
年,卷(期):
2016.
(8)
参考文献量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