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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日本民法中指名债权的让与性
论日本民法中指名债权的让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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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指名债权的财产性与划一性随经济发展而日益增强.日本民法体系下债权让与具有契约性、准物权性和同一性特征,成为交易安全维护的内在支援.指名债权区别于指示债权和物权而具有相对性、特定性,应设特别债务人对抗要件及第三人对抗要件,并参照日本法完善公示制度和债权证书交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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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俣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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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山东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指名债权
让与人
受让人
交易安全
出版年:
2016
市场周刊
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市场周刊
影响因子:
0.23
ISSN:
1008-4428
年,卷(期):
2016.
(12)
参考文献量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