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由行政村农民与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互助性金融服务,是实行社员民主管理的社区性信用合作组织.我国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建立始于2006年12月,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若干意见》的启动.在农村,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对解决农民借钱难,弥补农村金融供给不足,改进和加强农村金融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下,我国正在全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惠农作用更应该充分发挥,因此,有必要对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惠农作用做以具体分析,以经验提供促进其可持续发展的内外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