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地农户参与生态补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推进生态补偿政策有效运行的重要保障.本文以山东省东平湖水源地为例,基于307份问卷调查数据,从参与意愿和参与程度两个阶段,运用双栏模型分析了社会资本对农户参与水源地生态补偿行为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东平湖水源地农户对实施水源地生态补偿的支付意愿水平为339.06~361.43元/年;就参与意愿而言,社会资本的三个核心解释要素均对水源地农户的生态补偿参与意愿产生显著影响.其中,社会网络、社会参与和一般型社会信任对水源地农户参与意愿均发挥促进作用,而特殊型社会信任对水源地农户参与意愿则发挥抑制作用;就参与程度而言,强连接型社会网络和一般型社会信任均会对水源地农户生态补偿参与程度产生显著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