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后中共领导的土地改革对于推进我国乡村治理现代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基于对山东地区的考察不难发现:土地改革在实现土地所有权变更的同时,还推进了政党意志、国家权力的下乡,在乡村社会初步建构起一套互动协调的多元化治理主体格局,通过运用诉苦、阶级划分、果实分配等动员技术,成功塑造了具有现代化意义的"运动型"治理模式,进而实现了国家有效管控乡村社会、乡村社会秩序重构、乡村社会活力迸发、乡民政治参与感提升等一系列治理目标.尽管建国前后土地改革助推下的乡村社会治理实践存在一些问题,但这一变革无疑使国家权力真正开启并初步实现了现代化意义上的乡村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