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Issue(4) :237-238.

微信平台转载的侵权责任研究——以注意义务为视角

郑燕燕
2016,Issue(4) :237-238.

微信平台转载的侵权责任研究——以注意义务为视角

郑燕燕1
扫码查看

作者信息

  • 1. 西南政法大学
  • 折叠

摘要

微信作为代表新媒体前沿技术的应用服务,其内在技术逻辑复杂,在认定微信平台方的义务与责任时,我们须在传统保护模式的基础上融合对新技术发展的特点进行思考.注意义务及其标准对认定平台的侵权责任及其范围至关重要,对于微信平台来说,应以其预见能力和预见范围为基础,按照公示性程度和合法性判断难度的高低来设定注意义务标准.针对不同账号类型、 认证方式,微信平台的注意义务不尽相同.如违反注意义务,应按照过错原则对平台的责任予以认定.平台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直接侵权人追偿.

关键词

微信平台/注意义务/间接侵权

引用本文复制引用

基金项目

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CYS14083)

出版年

2016
科幻世界杂志社

影响因子:0.101
ISSN:1006-0510
被引量2
参考文献量7
段落导航相关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