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体制下“三农”问题的衍生物,是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社会问题,对农村学校、家庭、社会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研究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对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战略意义。本文从法学的角度研究分析留守儿童应该拥有的权利,并且对留守儿童的保护建议以直接立法的方式予以保护,面对留守儿童教育,生活,健康,心理等方面的问题,并不是正真的问题,贫困是产生这一系列问题的根源,但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宏观方面的大方向问题不是本文谈论的,本文仅仅一个人观点对留守儿童的人权保障提出一些希望有助于改善他们生活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