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考察法国 《公共健康法》 对冷冻胚胎死后移植规定的立法过程、 立法理由和立法异议,发现法国立法者优先考虑出生孩子是否具备父母双全的家庭环境,母亲的成熟与抚养能力与社会的成本,而不是丈夫、 妻子的生育权、 生育计划,孩子出生的利益,妻子的精神痛苦以及孩子作为家族血脉载体,寄托着家族传宗接代、 香火相传的希望等因素,与我国首例人工胚胎权属纠纷案,法官在利益平衡时首先考虑人伦、 情感、 特殊利益保护等因素形成鲜明的对比.本文不认同法国的立法规定,认为其过分注重孩子的成长环境,忽略了丈夫和妻子的利益.在冷冻胚胎利益的研究中,有主张借鉴国外实践的科研成果,法国冷冻胚胎死后移植的立法启示我们,在此类问题上,借鉴的同时要立足本国历史、 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