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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无为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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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治理正由被动向主动转变,治理主体也逐渐走向多元化,由此出现了多主体治理下,社会的“有为之治”,这种“有为”以政府的“无为而治”为前提。春秋时期老子提倡的“无为而治”,是统治者顺应自然、不强求的治国态度;现今,政府以“无为”手段行社会“有为之治”,诠释了老子的“无为而治”理念。本文以政府视角为切入点,首先分析了“无为而治”和“有为之治”的内涵,其次指出“无为而治”的必要性,并说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统一是“无为而治”的要求,最后探讨了“无为而治”的实现途径。

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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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政府 治理 无为

2016

科幻世界杂志社

影响因子:0.101
ISSN:1006-0510
年,卷(期):2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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