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监督制度是制约监护权被滥用的有效手段,罗马法监护监督制度的建立之初是为了保护家族的财产利益,随着社会的发展才变为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最终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目的.国家通过公权力对监护权进行制约,以防止监护权被滥用,以达到保护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受来自监护人的损害.然而反观我国对监护权的立法现状,许多未成年人因监护人未正确行使监护权而遭受伤害,但是法律对于监护人的过失却缺少明确的规定.因此,借鉴罗马法中监护监督制度,以社会公益为导向,形成国家责任、 社会责任的监督理念,实现对被监护人的保护,显得尤为急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