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制度是兼顾维护劳动者利益和分散用人单位风险的法律制度,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日渐突出,对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每一种制度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与此同时,对工伤损害的填补机制的发展也日渐多元化,形成了工伤保险制度与民事侵权赔偿制度共存的局面。两种制度时见冲突的问题也凸显起来,而两种制度各具优势,二者皆不可废也不可废其一,当两种救济制度发生竞合时如何做出选择和处理,因各地区立法对此规定不同和各地法官对此问题的法理认识不同,导致出现了各地不同的司法判例,法律的统一性严重受到了影响。因此,完善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竞合的法律关系,解决这一冲突问题,对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尤为紧迫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