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案件犯罪与刑罚的适用不对等、 判决轻刑化是一个可观察并由统计数据印证的特征化事实.通过对含有"贪污"①词语的裁判文书进行搜集与整理后,发现贪污案件判决中明显存在着让公众倍感司法不公的轻刑化现象:一不当认定自首、 立功等法定减轻、 从轻处理情节;二夸大评价犯罪情节轻微、 认罪悔罪态度好等酌定从轻处理情节;三贪污数额不断创"新高",而无期、 死刑的判决寥寥无几;四缓刑、 免刑的适用极其宽泛与随意;五法定刑之下判刑现象突出.贪污犯罪判决轻刑化不仅违背了刑法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妨碍了刑罚目的的实现;而且与目前党和国家严惩腐败的政策相左,严重挫伤人民群众反腐败的高昂斗志,对公众法治观念的培养造成诸多负面影响.研究贪污犯罪司法轻刑化现象对反腐倡廉、 构建和谐文明社会有着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